中国代表团在《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第八次审议大会第一次筹备会上关于不扩散核武器问题的发言

2007-05-09 00:00

  主席先生,

  防止核武器扩散关系国际和平、安全与稳定,符合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作为国际核不扩散体系的基石,一直在防止核武器扩散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核武器扩散有其复杂的根源,与国际和地区安全环境密切相关。国际社会应致力于不断改善全球和地区的安全环境,保证国际社会所有成员的普遍安全,这有利于消除有关国家获得、发展与保留核武器的动因,对防止核武器扩散至关重要。

  为此,中方主张,妥善处理和解决核不扩散问题应坚持以下原则:

  第一,防止核武器扩散必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各国应遵循《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以及其他公认的国际法准则,奉行以平等、互信、互利、合作为核心的新安全观,尊重彼此安全利益,谋求普遍安全,营造良好的国际安全环境,为实现核不扩散目标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有关各方应在平等协商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致力于加强对话、增信释疑和实现彼此关系正常化。这将有助于实现核不扩散目标,维护和促进和平与稳定。

  第三、应通过对话与谈判解决国际和地区性防扩散问题。任何有关国际努力都不应偏离维护和促进国际和地区和平与稳定这一根本目标。制裁甚至动用武力都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仅靠安理会解决问题是不现实的,安理会之外的外交努力更加重要,也会更加有效。

  第四,确保国际核不扩散机制的公正性和非歧视性,摒弃双重标准,平衡处理防扩散与和平利用核能之间的关系。应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任何国家以和平利用为借口从事扩散活动,同时也要保障各国和平利用的正当权利。

  第五,切实维护和加强国际核不扩散体系。国际社会应本着与时俱进的精神,通过广泛参与的讨论,寻求公正、合理、有效地加强核不扩散体系的办法。当前形势下,加强国际原子能机构在保障监督方面的作用,扩大保障监督附加议定书的普遍性,加强各国防扩散和出口控制法制建设和执法力度等措施,都应值得认真考虑。

  主席先生,

  作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和国际社会的一员,中国为和平解决有关地区核问题做出了不懈努力。

  在朝鲜半岛核问题上,中国始终致力于实现朝鲜半岛无核武器化,维护半岛和东北亚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坚持通过对话与协商和平解决半岛核问题。经过各方共同努力,六方会谈正逐步取得积极进展。事实证明,六方会谈是解决朝鲜半岛核问题的有效机制。中方希望有关各方认真履行“9.19共同声明”和“2.13共同文件”中做出的承诺,推动六方会谈不断向前发展。

  在伊朗核问题上,中国从维护国际核不扩散体系,促进中东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出发,主张通过外交努力,以谈判方式和平解决问题。为此,中方积极参与有关国际努力,积极推动有关各方努力寻求实现谈判解决的有效途径。中方将一如既往做好劝和促谈工作,为妥善解决伊朗核问题发挥建设性作用。

  主席先生,

  中国代表团向本次大会提出了《关于不扩散核武器问题》的工作文件,希望其内容能在有关报告中得到充分反应。

  谢谢主席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