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代表团在《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第九次审议大会第一次筹备会上关于无核国家安全保证问题的发言

2012-05-04 22:00

 

  主席先生:

  无核武器国家安全保证问题是《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一项重要内容。妥善解决该问题,对于推进核裁军进程和防止核武器扩散具有现实而重要的意义。

  中方认为,无核安保不是核武器国家给予无核武器国家单方面的恩惠。无核武器国家放弃发展或获取核武器,是对防止核武器扩散和核裁军的贡献,有利于世界和平与稳定,它们理应获得核武器国家提供的安全保证。无核武器国家获得安全保证,将有助于增强其安全感,减少谋求核武器的动因。这不仅有利于维护国际核不扩散体系,也有助于为裁减核武器营造良好的国际环境。因此,无核武器国家要求不受核武器威胁,并把这种安全保证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形式确定下来,是完全正当、合理的。

  解决无核安保问题的根本途径,是核武器国家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使整个世界彻底摆脱核武器的威胁。在实现这一目标前,所有核武器国家应承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无条件地不对无核武器国家和无核武器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并尽快就此缔结国际法律文书。此外,核武器国家切实降低核武器在国家安全政策中的作用,不将任何国家列入核打击目标,不把自身控制下的核武器瞄准任何国家,都将有利于无核武器国家安全保证方面取得进展。

  主席先生,

  中国一贯恪守无条件不对无核武器国家和无核武器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的承诺。多年来,中国一直呼吁其他核武器国家像中国一样做出类似承诺,并就此缔结国际法律文书。中国支持裁谈会尽早就达成一项无核安保的国际法律文书开展实质性工作,同时对其它任何有助于推进无核安保问题取得进展的建议或举措,中国均持开放态度,愿予积极考虑。中国呼吁核武器国家支持无核武器国家建立无核武器区的努力,并以具法律约束力的形式承担相应义务。

  中国希望无核武器国家获得普遍、无条件、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安全保证的愿望能早日实现,并愿与国际社会一道,继续为此做出不懈努力。

  主席先生,

  中国代表团提交了关于无核安保问题的工作文件,全面阐述了中方有关立场,希望其内容能反映到筹委会报告中。

  谢谢主席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