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代表团出席联合国麻醉药品委员会第55届会议并发言

2012-03-14 03:00

  联合国麻醉药品委员会第55届会议2012年3月12日至16日在维也纳举行。中国代表团由公安部、外交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港澳特区政府代表组成,中国常驻维也纳联合国代表团成竞业大使任团长,国家禁毒委办公室副秘书长魏晓军任副团长。会议主要审议了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预算和战略管理问题、国际药物管制条约的执行情况、圆桌讨论、政治宣言和行动计划》的落实情况等议题,中国代表团在各主要议题下作了发言,内容如下:
 

  议程项目4. 各项国际药物管制条约的执行情况  

  (a)管制药物范围调整  

  先生,各位代表:  

  近年来,全球范围内氯胺酮滥用问题日益突出。氯胺酮不受国际管制,但其非法制造、贩运和滥用已不再是个别地区的问题,在东亚和东南亚尤其严重,对人们特别是青少年的安全、健康和福祉造成了威胁。国际麻醉品管制局在今年的报告中指出:“东亚和东南亚有一个突出的问题,即贩运和越来越多地滥用非国际管制物质——氯胺酮。2009 年,全球缉获的氯胺酮中,99%是在亚洲查获的。”在中国香港,氯胺酮是仅次于海洛因的滥用第二广泛的毒品,在中国大陆,氯胺酮的滥用位列第三,仅次于海洛因和冰毒。   

  中方非常高兴地看到,国际社会已对此予以关注,20063月,第49届麻委会通过了49/6号决议,呼吁会员国将其列入国内法监管,20073月,第50届麻委会又通过了50/3号决议,向正在评估氯胺酮问题的世界卫生组织药物依赖问题专家委员会,表达麻委会的关注。目前,已有许多国家将其纳入精神药物进行严格管制,但因其至今仍未受到国际毒品公约的管制,以致各国在打击氯胺酮贩运的问题上,仍然面对困难。在此,中方呼吁国际社会提高对氯胺酮滥用和有关犯罪活动的关注,重视其危害,在确保合法用途的同时,遏制其贩运和滥用。去年,世卫组织呼吁麻委会成员国向评估氯胺酮等化学物质的药物依赖专家委员会会议提供支持,中国政府已同意香港特区政府向世卫组织两次药物依赖专家委员会会议提供必要的资金捐助的意愿,希望能对推动氯胺酮列管提供帮助。  

  在中国,氯胺酮属于第一类精神药品,依据《精神药品管理办法》进行严格管理,对于制造、走私、贩卖氯胺酮的情况进行严厉处罚。针对不法分子利用非列管的盐酸羟亚胺制造氯胺酮的情况,20084月,国务院将羟亚胺列为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进行管制。2009年和2010年,中国大陆分别缴获氯胺酮5.3吨和4.9吨,2011年缴获5.04吨。  

  (b) 国际麻醉品管制局  

  中国政府借此机会对麻管局一年来的努力和卓有成效的工作表示满意,并对麻管局主席及其成员的工作表示感谢。在麻管局积极有效的协调下,各国在药物管制领域进行了广泛的信息交流与合作。我们感谢麻醉品管制局及时提供有关物质进出口管制的相关信息,这些信息对防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以及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做出了贡献。  

  今年正值第一个国际药物管制条约——1912年海牙《国际鸦片公约》签署一百周年。在今年228日麻管局和中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在北京联合举办的麻管局《2011年度报告》发布会上,我们注意到,该报告献给《海牙公约》,以纪念禁毒百年。今年的麻管局《2011年度报告》总结百年禁毒成就,回顾过去、展望未来,全面、客观的评价当时形势和任务,并为各国提出了有益建议。该报告呼吁国际社会关注毒品问题严重的社区边缘化现象,强调确保含有国际药物管制物质的药品供应,提请各国关注“特制化学品”的流失。中国政府支持麻管局上述建议和呼吁,将继续认真履行国际禁毒三公约,践行《政治宣言与行动计划》,积极参与国际禁毒事务,保持和加强与麻管局的合作与交流,与国际社会一道为解决世界毒品问题而努力。  

  (c) 开展国际合作,以确保用于医疗和科研目的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的供应,并同时防止其转移用途。  

  中国政府对保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医疗需求十分重视,多年来着力健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经营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手段充分保障供应,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量逐年上升。主要的措施包括:一是从法律层面对患者用药权益给予保障;二是积极鼓励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新品种研发和创新;三是不断完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在严格管理的条件下适度引入竞争机制,促进流通环节服务水平的提升和供药环境的改善;四是推动临床合理使用,保障患者用药需求。  

  目前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卫生部正在开展从2010年至2012年为期三年的“全国医疗机构特殊药品管理和临床合理用药”项目,目标是通过对4万名药品管理人员和6万名医护人员进行特殊药品的管理和临床应用培训,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对特殊药品的管理,提高医疗机构特殊药品的临床应用水平,从而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到去年年底,已项目已覆盖14640家医疗机构,在全国举办了150场培训。  

  与此同时,中国政府注意到在一些国家或地区,医疗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供应不足成为突出的问题,而另一些国家和地区则存在滥用和流失的风险。这对管理部门在制定政策过程中平衡保证合法需求与防止流入非法渠道的关系提出了新的挑战。中国政府坚持毒品严格管制和医疗科研使用二者适当平衡的立场,在保障医疗和科研用途管制药物供应的同时,防止毒品管制政策的不当松懈。中国愿与国际社会一道,共同应对这一新的挑战。  

   

  议程项目6.《关于开展国际合作以综合、平衡战略应对世界毒品问题的政治宣言和行动计划》的落实情况  

  (a) 减少需求和相关措施。  

  中国政府开展禁毒人民战争,推进预防宣传教育和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的综合减需政策,动员全社会的资源力量参与禁毒工作。各级政府贯彻落实《全民禁毒教育实施意见》,努力提高全社会特别是青少年拒绝毒品的意识,始终将毒品预防教育作为治本之策。2011年,我国以“青少年和合成毒品”作为年度主题,广泛发动禁毒志愿者、基础社区、乡镇干部、妇女宣传队等各界力量,开展了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形成了浓厚的禁毒氛围。  

  2011年,中国政府特别开展了针对流动人口、外出务工人员、农民、农村留守儿童等群体的宣传教育。针对春运期间人员密集、流动频繁的特点,组织开展禁毒“流动课堂”活动,发放宣传教育资料3000多万份,全国受教育群众逾1.1亿人次。各地区、各部门充分利用校园内外各种资源,组织开展“我们拒绝毒品”青少年禁毒宣传教育行动,进行禁毒骨干师资培训,有效提高了在校师生识毒、防毒、拒毒的能力。  

  中国政府教育、矫治、挽救吸毒人员,经过多年实践摸索,不断完善形成了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戒毒康复场所、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及自愿戒毒等多种模式的戒毒康复体系。根据吸毒人员的种类、成瘾程度等具体情况,责令他们接受不同的戒毒治疗措施。去年626日国际禁毒日当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了《戒毒条例》,它充分体现了中国政府禁毒的决心和力度,以其鲜明的中国元素和时代特色,标志着具有中国特色的禁毒法律制度体系已建立。《戒毒条例》的公布实施,明确规定戒毒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原则,用法律规范戒毒工作,为建设集生理脱毒、身心康复、回归社会功能于一体的中国戒毒康复模式提供了法律保障。  

  中国政府充分认识到,吸毒人群既是影响社会稳定的高危群体,又是需要给予特殊关爱的对象,在政策、财政上给予大力扶持,大力开展对吸毒人员的关怀救治和就业安置工作,为戒毒康复人员回归、融入社会创造良好条件。全国各地政府贯彻落实《戒毒条例》,在各地建设戒毒康复场所,有效改善戒毒康复条件、环境和能力,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规范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收治工作,赢得了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截止2011年底,全国正在执行社区戒毒人员1.9万名,社区康复人员2.9万名,三年以上未复吸人员61.1万名,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的戒断巩固初见成效。2011年公安机关收治吸毒成瘾人员9.2万余名,全国强制隔离在戒人员达到22.7万余名。  

  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推动下,各地在吸毒人员相对集中地区开设维持治疗延伸服药点,探索与其他戒毒措施间的有效衔接,扩大了维持治疗覆盖面,提高了维持治疗率。药物维持治疗在降低毒品危害、控制因吸毒传播艾滋病方面的作用日趋明显。截止2011年底,全国药物维持治疗工作已经扩展到全国28个省(市、区)的719个门诊,配备流动服药车29辆。全国累计在社区参加美沙酮维持治疗的戒毒人员已达33.7万余名,门诊稳定治疗13.4万余名,年保持率达到72.6%根据国家美沙酮工作组调查的数字,95%以上的服药人员对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表示满意。据统计,目前我国因吸毒感染艾滋病的情况已经开始得到有效遏制,其比例由高峰期的2001年的68.7%下降到2011年的38.5%。在新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中,经吸毒传播的比例从2006年起开始连续出现低于经性传播人数的现象。  

  通过不懈努力,中国减少毒品需求和毒品危害工作,特别是海洛因等传统毒品取得了明显成效,中国公众禁毒意识不断增强,新吸毒人员滋生速度明显下降。据统计,与高峰期相比,目前中国新滋生吸食海洛因人员增长幅度已从30%下降到5.6%,有近6万名吸食海洛因人员戒断毒瘾三年以上。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回归社会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相信中国这一人口第一大国的戒毒康复经验,能为世界戒毒康复工作提供有益参照、做出应有贡献。  

   (b) 减少供应和相关措施。  

  严厉打击毒品犯罪  

  受种种因素影响,中国面对的毒品形势不容乐观。中国毗邻“金三角”和“金新月”两大毒源地的威胁,境外毒源对中国渗透不断加剧。“金三角”仍是中国主要的海洛因毒源地,近来又受到该地区合成毒品的威胁,“金新月”毒品对中国的威胁日益严重,现实危害加剧。南美可卡因向中国渗透数量不大,但增势明显。境内制毒活动持续蔓延。虽然国内海洛因滥用问题快速增长势头得到一定程度遏制,但制贩和滥用化学合成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仍在发展蔓延,物流寄递渠道贩毒突出。毒品本地消费和过境并存。中国面对毒品多头入境的严峻挑战。  

  中国政府采取严厉措施,保持对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打击毒品犯罪活动,严惩一切毒品犯罪分子,努力减少毒品供应,进一步扩大了海洛因治理成果,遏制了合成毒品发展蔓延势头,针对境外毒品渗透新变化,完善陆、海、空、邮立体防控体系,加强与国际社会和本区域的执法合作,加大了对境外毒品的堵截力度,破获了一批有国际影响的毒品犯罪大案,禁毒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11年,全国共破获毒品刑事案件101,718起,较上一年同比上升13.96%, 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112,389名,同比上升10.49%,缴获海洛因7083千克,同比上升32.3%,冰毒及片剂14.3吨,同比上升44.4%, 氯胺酮5.04吨,同比上升3%。在去年开展的打击网络吸贩毒统一行动中,该行动查获包括吸毒人员在内的涉毒违法犯罪嫌疑人12125名,破获制贩毒案件496起,打掉贩毒团伙144个,制毒加工厂22个,缴获毒品308千克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  

  中国作为化工大国,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方面,高度重视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强化企业自律和自我防范,严厉打击易制毒化学品违法犯罪活动。2011年,全国共破获易制毒化学品刑事犯罪案件36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79人,缴获易制毒化学品1548吨。  

  中国政府完善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和立法机制,去年开始启动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的修改工作,正积极研究制定邻氯苯基环戊基酮、苯乙酸乙酯等制毒前体的管控措施,将走私风险较高的醋酸酐从第二类转入第一类管理;正在研究制定办理走私、非法买卖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刑事案件的相关法律解释,以明确走私贩卖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定罪量刑标准。  

  中国政府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组织重点省份开展对醋酸酐、麻黄碱及其复方制剂、黄樟油等毒品前体的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其流向和用途。目前,已有三分之二的省区市研发使用了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今年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使用并联网运行,大大提高了监管效率。  

  中国政府积极参与国际麻管局和联合国毒罪办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承办了“塔什特行动”研讨会。积极开展与欧盟和美国、巴基斯坦、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合作,及时交流易制毒化学品监管经验和走私贩运信息。积极开展进出口国际合作,2011年共发出口前通知书654份,涉及易制毒化学品10.7万吨,其中暂停出口331280吨。  

  随着各国管控力度的加大,易制毒化学品流失品种、走私贩运路线等出现了新变化,如出现了未经管制的“特制化学品”非法制造苯丙胺类兴奋剂,以及使用前体的前体制造毒品的现象。中方呼吁各方加强合作,及时交流易制毒化学品管制经验做法,通报走私贩运特点趋势,协调开展行动,联合侦办互涉案件,并在调查取证、证据交换等方面相互提供协助。  

  禁毒国际合作  

  在开展禁毒国际合作方面,中国政府认识到毒品问题是世界性问题,一贯重视禁毒领域的国际合作,以负责任大国的态度,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国际禁毒事业提供必要的技术和资金援助,与周边国家和其它区域的有关国家开展禁毒国际合作。中国政府加与联合国毒罪办和区域内国家的合作,在东亚次区域(MOU)和上海合作组织等框架下,广泛参与并引领区域禁毒合作,努力推动MOU机制继续健康发展,推动上海合作组织开展务实禁毒合作,在禁毒战略沟通、缉毒执法、情报交流、替代发展、执法培训等方面开展了多层次、多领域务实国际禁毒合作。同时,中方积极与欧洲、美洲、大洋洲有关国家开展禁毒执法合作,深化情报交流和办案合作,取得积极成果。但这些努力是远远不能够完全解决我们当前面临的毒品问题,我们仍然在不断探索实践,中国政府愿以开放的态度,与毒罪办等相关国际组织和有关国家开展更深入的合作,在双边和多边平台下,积极发挥区域引领作用,积极参与解决区域和国际毒品问题。  

  受各种复杂因素影响,近年缅老北部罂粟种植面积出现连续上升的趋势,给我们带来了新的挑战。但我们高兴的看到,联合国、缅甸和老挝政府对这一情况高度关注,正在制定和采取多种措施遏制这一趋势;缅甸和老挝政府也明确向中方表示愿意进一步加强在替代种植和卫星遥感监测领域的禁毒合作,最大程度减少鸦片类毒品的危害。为推进替代种植工作,中国政府专门出台财政、金融、税收和出入境等政策,鼓励中国企业到缅老北部的传统罂粟种植区开展替代种植,帮助当地弃种罂粟烟农解决生计问题,为科学掌握当地罂粟种植情况、指导罂粟铲除和巩固罂粟禁种做出了积极贡献。一些替代企业还在当地修建公路、桥梁、水利工程,提供教育、医疗等社会服务,有力地带动和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据统计,目前中国在缅北和老北的替代企业已达到100多家,累计投资人民币10多亿元,累计种植面积300余万亩,涉及香蕉、甘蔗、玉米和橡胶等40多个品种,替代种植开展范围内基本实现罂粟禁种。  

  毒品是人类社会的公敌,借此机会中国政府呼吁国际社会继续加大对此区域毒品种植问题的关注,并加强彼此间的协调与沟通,加大对此区域各项禁毒工作的支持。中国政府愿意会同与会各国,加强在这一区域包括替代发展、卫星遥感监测等方面的国际禁毒合作,加大在资金和技术等方面的投入,采取综合、平衡的措施,最大限度从源头上减少非法毒品供应。  

  在禁毒领域,中国与世界各国有着相同的利益,努力实现无毒世界的目标是我们的一致追求。中方认为,坚持“广泛参与,责任共担、综合协调、平衡兼顾”的原则,是有效打击贩毒及相关跨国有组织犯罪、解决世界毒品问题的根本途径。帮助发展中国家发展经济、创造就业,是国际禁毒斗争的治本之策和必由之路。中国政府愿意与世界各国一道,加强国际禁毒合作,全面践行《政治宣言》和《行动计划》各项要求,为创建无毒世界携手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