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松大使在国际原子能机构六月理事会秘书处所设“海军动力堆:澳大利亚”议题项下的发言

2023-06-06 19:00

(2023年6月6日,维也纳)

主席先生,

中方注意到总干事在此次会前就美英澳核潜艇合作(AUKUS)提交的第二份报告。中方认为,秘书处所提议题未能准确反映AUKUS合作的核扩散本质,也未能体现机构成员国对AUKUS问题的共识。因此,中方对该议题的设置持强烈保留意见,未参与该议题表述的协商一致,也已在会前向秘书处提交的照会(GOV/2023/21/Add.2)中明确表达了这一立场。在听取各方发言后,我愿结合各方发表意见,简要分享如下看法:

在美英澳于3月13日公布核潜艇合作方案、总干事于次日就AUKUS合作发表相关声明后,中方于3月20日照会机构秘书处(INFCIRC/1080)表明立场。AUKUS合作是核武器国家首次向无核武器国家转让核潜艇动力堆及武器级高浓铀,机构现行保障监督体系无法实施对这样的合作实施有效监管。三国声称将遵守最高核不扩散标准,澳大利亚要求援引全面保障监督协定第14条与机构秘书处达成核潜艇合作的保障监督安排,胁迫秘书处作出保障监督豁免,这严重损害机构权威,冲击机构保障监督体系。

美英澳无权在核潜艇合作保障监督问题上代替机构所有成员国做主。AUKUS合作事关NPT的权威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相关保障监督涉及复杂的政治、法律、技术问题,存在巨大国际争议。我还需指出,这样的保障监督还涉及机构保障监督的新领域和新实践,理应参照机构加强保障监督体系的历史实践,由所有感兴趣的成员国通过透明、公开、包容的政府间进程共同讨论决定。如果美英澳真有履行核不扩散义务的诚意,就应当支持机构通过政府间进程讨论AUKUS合作相关保障监督问题,而不是将三国和秘书处私相授受的安排强加于机构所有成员国。

基于上述立场,中方再次要求将“AUKUS 合作所涉核材料转让及其保障监督等涉及NPT各方面的问题”列入此次理事会议程。这项议题中的措辞明确揭示了AUKUS问题的实质,表明它绝不是一项例行的保障监督安排问题。该合作所涉及的核材料转让及NPT各方面问题,是AUKUS合作与其他国家核潜艇计划的根本区别所在。我愿强调,中方八次在机构范畴内提出的有关议题,并不是“政治化的议题”(politically motivated agenda item),而是出于对国际核不扩散机制和机构保障监督体系高度负责的态度。中方在机构积极推动政府间讨论进程的目的,就是着眼AUKUS问题的复杂性和争议性,在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平等对话的基础上,妥善予以处理。给发表不同意见的国家强行扣上“政治化”的帽子,胁迫各方在AUKUS问题上“选边站队”,这才是典型的“政治化”。

我注意到今天这个议题讨论期间,也有成员国强调,在AUKUS问题上确保成员国更充分参与对话进程的重要性。我们理解,在理事会就AUKUS问题的讨论就是这样一个进程。中方将在议题8项下与各方全面分享对AUKUS合作问题的看法,欢迎各方在该议题下踊跃参与讨论,各抒己见、畅所欲言、澄清问题、缩小分歧。这才是我们以实际行动维护真正的多边主义、维护维也纳精神的题中应有之意。中方也要求秘书处在AUKUS两个议题下各方发表的意见,特别是把不同看法记录在主席总结中。

谢谢,主席先生。